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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安徽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的通知》,推进公租房小区纳入土地社区管理服务范围,未来公租房小区也可以享受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商业便民利民服务、居民支援互助服务等

房间足够的话,必须放宽收入条件的限制

根据要求,各地要放宽准入条件,放开户籍限制,根据居住证制度,可以将公租房保障范围逐步扩大到城镇常住人口。

在收入条件方面,城镇中等收入住房贫困家庭的收入条件基本上明确为当地上一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以上,将实施动态调整。 城镇稳定就业的外国劳动者、新就业的大学生和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收入条件,要根据现实情况合理明确,重点考核住房条件,在公营住宅房源充足的地区,要进一步放宽收入条件。

配送和分配必须迅速进行。

根据要求,到年底开始建设的公租房,差不多到今年年底将有80%分配入住。

主体已竣工,但配套基础设施不完整、不能入住的项目,要全面检查,罗列清单,制定各项修正案,按时完成内部补助,尽快达到分配入住条件。

对建设进度缓慢或配套基础设施不足的项目,必须增加财政预算资金投入,统一各类资金。 对竣工的公租房,应当及时进行消防、人防、环境保护和水电线路管网等的规划和检查。

闲置住宅可以用于安置受灾者

另外,省住建厅提出,在各地套数不变、中央和省级配套资金国有资产不流失、项目不重复申报的前提下,可以通过长时间租赁、收购、改建等方法,以有保障诉求区域的房源替代项目。

闲置的库存公租房可以采用棚户区居民改造、灾民改造、移民搬迁、国家要点项目房屋作为征收对象等大众过渡安置房源。 也可以委托专门的租赁机构向社会租赁。 租赁收入专项用于发放公租房保障对象的住房租赁补贴,或者返还公租房建设贷款。 合肥晚报合肥市网记者吴奇

标题:“皖公租房申请有望降低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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