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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通知,从7月1日起实行差别信贷政策,禁止职工购买第三套房后采用公积金贷款。 此外,记者知道,多家银行已经发出“信贷限制”的相关通知,将从今天开始按照差别信贷政策执行。

公积金停止向第三套房贷款

根据通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实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就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一事通知如下:停止向购买第三套以上住房的存款职工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执行时间自年7月1日起,新商品房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存量房以契税缴纳时间为准。

在具体执行中,第一次、第二次购房采用公积金贷款也可以按照旧政策执行。 也就是说,首次采用公积金贷款,首付最低2成。 在结算首付公积金贷款的基础上,第二次采用公积金贷款,新房首付最低2成的二手房房龄10年以下首付最低2成,10年以上首付最低5成。

目前,合肥市住房交易中心排队现象严重。 相关部门警告市民,住宅的时间节点认定有不同的标准。 其中,新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存量房以契税缴纳时间为落实新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时间节点。 因此,二手房交易的市民只要缴纳契税,依然是基于现行的认定标准,不需要着急去证明交易中心。

一些银行实行“信贷限制”政策

记者昨天联系合肥各银行后获悉,目前多家银行接到高级通知,表示近期将执行“限贷”政策。 目前合肥各大银行实行的首套房利率政策仍然是基准利率,但大多有折扣。 而且首付发放5成,基本上可以享受95%的银行利率折扣,部分银行可以享受9%的折扣。

但是,第一套房的利率已经确定,虽然有套房(市区),但是没有贷款记录。 套房对应的贷款已结清。 家庭没有住房,但有贷款记录。 这三种情况下,首付需要40%。 贷款利率各大银行没有给出确定答复,也没有接到相关利率变更的通知。 居民家庭有2套以上住房,有购房贷款记录,居民家庭有2套以上住房,购房贷款记录结算,居民家庭有2次购房贷款记录,首次购房贷款记录结算的情况下,这3种情况首付有60%

此外,银行的执行细则已经确定,查房只对市区(不包括四县一市)的房地产进行检查,但一旦检查贷款,就会检查全国的住房贷款记录。 新建商品房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存量房以契税缴纳时间为准。

相关信息

房屋从今天开始只有“询问共享关系”。

不动产登记相关部门表示,从今天开始,住宅登记模式改为“询问共有关系”。 也就是说,房屋是以谁的名义登记的,如果询问后全部归还,谁有权处置房屋? 上个月,许多市民来到证明中心,把夫妻双方的名字写在不动产证明上。

从2007年7月1日开始,注册模式从“婚姻关系审查”全面变更为“共享关系咨询”。 新规则正式实施后,房地产部门只认房产证的名字。 届时,该房屋必须出售、抵押,即使是夫妻共同财产,只要房产证上只有一个名字,也可以不经配偶同意。 “谁登记谁的主张,以谁的名义登记房子,问其一切,谁就有权处置房子。 ”。 相关部门说明。

“最近一个月,特别有名的市民很多。 过渡期有一年了,但很多市民不清楚,在6月份我们发布提醒市民注意的公告后,很多市民来做命名的业务。 但是,贷款中的房屋不能变更权利人。 ”包河家辨证交易中心的相关经营者表示。

注意对设定有抵押权的房屋进行夫妻间的相关房屋登记时必须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

□合肥晚报合肥市网记者谷薇

标题:“第三套房今起不能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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