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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晚报知道自己没有能力为别人购买原来的公寓,但以帮助别人买房子为理由,借机骗钱。 经蜀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方中祥日前犯诈骗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2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2009年9月,方中祥被任职的安徽某房地产有限企业解聘。 年初,这家房地产企业计划开发面向本公司内部员工销售的公寓。 那时,方中祥通过其老乡得知老乡的同事小慧、小莉打算购买这座公寓的房子,自称该企业的员工,谎称要帮助小慧、小莉购买公寓。 此后,他多次缴纳购房款、首付、维修费等,共收到2人现金61万余元。 得到钱的话,对方会浪费钱。 年2月5日,方中祥被公安机关逮捕受审。

检察官警告说,由于目前房地产交易火热,购房者在购房时必须通过正规渠道和机构购房,核实相关手续和资质,以免损害财产。

(黄河

标题:“冒充房产企业员工 巧立名目骗人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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