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16字,读完约1分钟

据《合肥日报》报道,昨天,市食药监局向社会公布了年度调查的食品药品违法事件中具有警告作用的10起食品药品违法典型事件。

这10起食品药品违法事件分别是合肥音乐家老店中药饮片企业生产假药沉香事件安徽省胸科医院未经许可经营药品事件的合肥市瑶海区小脚婴儿乳粉经营部进货时,未检验许可证和相关说明书文件,未按规定建立进货检验记录案并遵守 南京医药合肥大药房连锁有限企业(海州药店、仁和堂药店)、合肥市瑞辉大药房、瑶海区新亚大药房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事件合肥玉润美容化妆品有限企业未取得《化妆品生产公司卫生许可证》,擅自生产化妆品方案的宁光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方案, 销售的庐江县江南公社酒店过期食品、标签不符合规定预包装食品方案合肥永生园食品有限企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方案安徽百大合家福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栖霞山庄店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方案和合肥果旺食品有限企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方案。

“十件食药品违法典型案件”

(记者方娟)

标题:“十件食药品违法典型案件”

地址:http://www.0551qiaojia.com/hfms/364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