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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报道说:“当初说是一次性付款,但买家一直在拖动。” 最近,熊先生反映自己卖房后,等不到钱,向中介索要不动产证明时,多次被拒绝。

事: 7月初,熊先生在卖房网站上发表了自己卖房的新闻。 7月6日,她接到中介企业的电话,说她找到了买方。 “7月9日,与买家签订了纸质合同。 ’熊先生说自己卖房时的条件是买家希望不要一次性支付两次,中介的回答也是如此。 因为熊先生把原来的价格从175万元降到了171.5万元。

但是,令熊先生不满的是,购买者没有按约定重复支付一次,于7月20日支付了熊先生30万元的银行贷款。 “买家付给我银行贷款后,开始拖拉,交税,过家家的过程还没有继续。 ”熊先生第一次签订合同,没有约定不重复支付的时间,所以她提出了补充支付时间的合同,但被购买者拒绝了。

从买方的各种表现来看,熊先生觉得自己被骗了,想拿回强加给中介的不动产证明,但被中介拒绝了,熊先生不能接受。

记者: 8月2日上午,记者来到熊先生所说的安泽园房地产销售代理有限企业,会见了当初负责熊先生销售室的丁姓业务主任。

丁主任说,目前购房者已经支付了5万元存款和30万元银行贷款。 根据普通房屋买卖手续,熊先生收取房费至少需要两个月。

关于为什么没有时间约定合同不重复的付款,丁主任说这是客观的理由。 “买方在支付银行贷款后,可以到房地产部门进行用户预约。 ”。 丁主任说,这个环节至少需要排队等待一个月,所以不能在合同上约定时间。

对于熊先生说的拒绝返还不动产证明,丁主任作为中介企业,为了维护买卖双方的利益,购买者已经支付了35万元的费用。 中介不能无视购买者的利益。 如果直接把不动产证明书还给卖方,容易发生纠纷。 丁主任说,他已经向熊先生解释过了,希望她也能理解。

说到这件事,买方杜先生也很不满。 杜先生说在购买熊先生的精装房之前,她打算卖掉房子,用卖房的钱买熊先生的房子。 后来,杜先生发现自己卖房的钱还不能马上到账,熊先生急忙向熊先生要钱,提出了延缓几天的想法。 “她一开始答应,但后来又后悔了。 ’杜先生说她一直按合同工作,真心想买房子。

律师的观点:

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安鑫表示,通常买卖合同或三方协议应该有约定的时间节点。 如果不存在,合同方可以根据补充合同约定时间节点。 合同中一方不继续合同的,另一方可以根据合同法解除合同。 如果合同中有关于合同解除的相关条例,可以按照原合同的相关条例进行。 “如果中介商和卖主之间有合同,中介企业有权暂时保存不动产证明书。 ”。 安鑫说,如果两者之间没有约定,中介企业无权扣押房产证。

晨报记者陈家静实习生罗嘉珍

标题:“卖房收不到全款 想要回房产证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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