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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在非工作时间电动汽车可以进入公共机构充电。 近日,节能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公共机构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 我省将加快建设单位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鼓励到年有条件在单位内部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比例在10%以上的公共机构,积极探索内部停车场和充电设施在非工作时间对外开放。

公共机关内部停车位有一成的充电桩

《通知》要求,各级公共机构统一考虑单位和职工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诉求,多次市场化,加快单位内部停车场建设相应比例的充电设施或确保建设安装条件。 截至2007年,单位内部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的比例在10%以上。 另外,优先进行价格相对较低的交流慢充,根据实际诉求建设一定比例的快充。

并且,各地快速发展改革部门要督促电网公司加快供电能力不足的配电网改造升级,为充电基础设施接入电网提供便利服务,确保供电满足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的诉求。

节能局有关人士表示,目前,省行政中心将率先规范,在北门停车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行政中心内部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营造宣传采用新能源汽车的有利环境。

探索充电设施的非工作时间对外开放

值得期待的是,《通知》指出,我省将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积极探索内部停车场和充电设施在非工作时间对外开放的错峰管理机制,挖掘单位充电设施为社会公共服务提供的潜力。

下一步,我省将加大对充电设施建设政策的支持力度。 建设有条件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省直机关,在申请和论证通过后,省公共机构的节能专项资金给予一定的支持,在申报国家和省节约型公共机构的示范机构时给予一定的加分。 各市可以结合实习,研究奖补等相关扶持政策。

另外,各市、各部门要结合员工的充电诉求,加强燃油车和电动车的分类停车诱导,比较有效地处理燃油车占用充电车的问题。 此外,完全充电设施的新闻发布和交流机制,将减少电动汽车在充电完成后长期占用充电车位置的情况,提高工作人员的充电体验和充电设施的采用效率。

记者方佳伟通讯员杨虎

标题:【要闻】电动汽车有望开进公共机构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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