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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合肥调查组获悉,一季度,合肥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396元,同比增长9.9%,总量和增速均居全省领先地位。

从总量来看,合肥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比全国、全省高1763元、3075元,首次超过鞍山,年来首次居全省之首。 从增速来看,增速比上年上升0.6个百分点,分别比全国、全省上升2.0、0.7个百分点,连续三年居全省首位。 从结构上看,合肥市城镇居民四大收入全面增长,工资收入仍是城镇居民收入的第一来源。

季度,合肥城市居民人均工资收入8850元,同比增长8.6%。 占可支配收入的比例为66.1%,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58.1%,带动可支配收入增长5.7个百分点,是居民收入最重要的来源。

为什么会成长? 记者了解到,一是合肥市政府积极推进就业创业,据统计,一季度,全市实现城市新增就业6.2万人,比上年增长58.5%。 就业形势好转,有力地拉动了工资性收入的增长。 然后,提高最低工资水平。 年11月,合肥市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50元,该标准为全省最高。

另外,一季度,合肥城市居民人均经营净利润1725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7%,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2.9%,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2.7%,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1.3个百分点,成为居民增收的重要支撑。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财产增值的手段也越来越丰富。 季度,合肥城市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1295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8%,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9.7%,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3.1%,带动了可支配收入增长1.4个百分点。 成为居民增收的新亮点。

另外,一季度,合肥城市居民人均转移净利润1526元,同比增长14.6%,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1.4%,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6.1%,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1.6个百分点,成为收入增长的重要来源。

标题:【要闻】一季度合肥城镇居民每个人平均可支配收入133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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