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907字,读完约2分钟

近日,省物价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按病种收款改革的通知》,我省进一步扩大按病种收款范围和病种数量,截至年底,我省所有城市(设区城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实施按病种收款的病种有100多种。

为了确保病种收款业务的连续性,各市基本在《安徽省病种收款目录》或我省已经在病种付款项目范围内开展了选择。 鼓励按病种入账各地医疗机构开展的日间手术病种。

通知指出,截至年底,我省所有城市(设区城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按病种收钱的病种在100种以上。

鼓励日间手术病种入账

病种收款标准到底如何明确? 《通知》规定,区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各市根据各诊疗项目收款标准测算本病种平均费用,并参考同等级定点医疗机构近3年接收本病种人员实际结算的住院次平均费用情况,消除不合理因素,经地区

大体上,同等级、同分类市级医疗机构同病种实行统一收款标准,同等级、同分类县级医疗机构同病种实行统一收款标准。 严格控制按病种收钱,文案除外。 同一病种不同等级医院的收款标准应维持合理的差额。 根据病种收款额大致实行最高限价管理,超支部分低于医院自行承担标准的,聘任部分为医疗机构医疗性收入。

每个病种的收款政策决定后,价格也不变,定期判断,根据现实动态调整。

根据病种的收款标准动态调整

不要为了执行而按病种收钱来推断患者

在明确相关病种收款标准后,各地根据本地区的现实情况,在调查测算的基础上,分别明确统一地区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和参保人员个体的分担比例。

省物价局农医处表示,基本上,各市有关部门明确实施按病种取钱的病种,相关医疗机构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不得自行选择其他取钱和结算方式。

相关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不得以按病种收钱不负责患者的并发症、并发症等为由,拒不对符合病种结算的患者执行病种收款政策。 无故缩短患者住院时间,减少病种临床路径,规范诊疗方案规定的诊疗项目和服务复印件,将不得损害患者利益的定额范围内的医药费用通过处方购买、院外检查或门诊处方、门诊检查等方法转嫁医疗费用, 不得用更换不能增加患者负担的诊断、分解住院、分解医疗费等方法骗取、欺骗医疗保险基金。

标题:【要闻】【治国理政新实践·安徽篇】安徽:不得因实行按病种收钱推诿患者

地址:http://www.0551qiaojia.com/xwzx/99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