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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省政府信息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表示,为全面落实供给侧结构改革决策部署,促进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省政府近期发表了《安徽省人民政府进一步降低公司价格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共20条,分别从降低制度性交易价格、降低公司人力成本、降低公司税费负担、降低公司财务价格、降低公司用地价格、降低公司物流价格等7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在降低制度性交易价格的情况下,我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到年底将公司成立时间压缩到三个工作日内降低公司人力成本,首要包括逐步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标准、实行工伤保险费率、稳定工作津贴政策等 是在执行国家相关政策的基础上,规范领域协会、商会和第三方判断组织入账,彻底脱离领域协会和行政机关。

公司用地、使用能源、物流是一大支出,《实施意见》对此提供具体的负面措施。 降低公司能源价格包括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规模,进一步完善高峰电价政策,降低工商业和其他目录电价,年电价降低10%,公司燃气费等。 降低公司用地价格,按照有关规定优化土地征收税等级范围,降低土地征收税征收标准。 此外,针对降低公司物流价格,我省将延长安徽交通卡优惠采用时间,并对持有安徽交通卡的货运车辆延长通行费8.5折的优惠期至年底。

据悉,随着《实施意见》的出台,预计每年减免或延缓实体经济价格300亿元左右。

标题:【要闻】我省出台公司降费“2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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