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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为加强市属寄宿制学校的晚自习管理,满足学生学习兴趣,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可持续快速发展,我市近期印发市属寄宿制学校晚自习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高度重视市属寄宿制学校的晚自习管理工作 要求建立学生晚自习管理制度,制定学生晚自习指导和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健全晚自习应急预案,层层分解。

方法市属寄宿制学校要实行学生上晚自习制度,教师要为学生提供答疑指导,帮助学生掌握学习方法,促进学生全面快速发展。 寄宿学生必须在学校内的教室里上晚自习,有特殊情况的除外。 通学生在本人自愿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去学校晚自习。 市属寄宿制学校要切实保证学生的睡眠时间,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 非毕业班每周不得超过五晚,毕业班每周不得超过六晚。 自习结束时间不能比22:00晚。

另外,市属寄宿制学校要根据晚自习班的规模,合理配备指导教师。 的中层以上干部实行晚自习带班值班制度,带班值班干部人数每晚不超过5人。 晚自习期间,指导老师履行纪律管理、安全管理职责,对自习的学生上班、答疑解惑,但因不允许新课的特殊原因离开教室的学生要确认行踪,并按规定处理突发事件,向带班值班干部报告 带领值班干部对指导教师进行考勤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晚自习结束后,指导老师和带班值班干部必须确保上晚自习学生安全离开教室,跟踪未按时回宿舍的学生和回家的学生。 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立即处理。

自习期间,对未擅自离职或不在单位履行职务的指导教师、带班值班干部,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标题:【要闻】合肥非毕业班每周晚自习不得超过5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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