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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是‘ 悬挂在城市上空的疼痛。 月4日,全国人大代表、合肥公交集团客服中心副主任李祥斌表示,治理高空抛物必须制定完整的制度体系,发挥法律规范的指导作用,像高空抛物不能偷东西的观念一样植根于人们心中。

合肥在线记者在全国人大安徽代表团驻地采访了李祥斌

建议形成完善的法律制度

作为全国两会的老面孔,李祥斌每年都认真尽职,到省内外各地调查,倾听人民的呼声,最后总结成一个建议。 今年他一如既往带来了很多民生建议,其中有一个完整的高空抛物管理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议。

李祥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在调查中发现,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高层建筑数量的增加,高层建筑的抛掷物、坠落物重伤、死亡事件时有发生。 ‘ 重庆烟灰缸重伤事件‘ 济南砧板上有人死亡的事件等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人们对高空抛物受害者感到痛心,也对高空抛物损伤造成的法律责任损失进行了社会讨论。 李祥斌目前对高空抛物管理及相关责任负有首要确定的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高空抛物责任。 也就是说,从建筑物中扔东西、从建筑物上掉下来造成他人损害,很难明确具体的侵权者,除了可以说明自己不是侵权者外,还有可能加害的建筑物采用者进行补偿。

但是,李祥斌认为,要管理高空抛物光靠这一规定和社会道德教育是不够的。 必须通过设计刑事、行政、民事相关法律制度,形成完整的制度体系。 李祥斌说。

李祥斌正在和其他代表一起讨论提案

严重者可以进行刑事处罚

李祥斌认为,高空抛物行为看似侵害了某一特定被害人的权益,但实际上是对通过高楼附近的不特定第三方的侵害,这种行为是对公共安全的威胁,是典型的公共安全行为。

他举例说,酒后驾驶是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痛苦,高空抛物是悬在城市上空的痛苦。 高空抛物类和酒后驾驶一样,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恶劣性质。 酒后驾驶已经入刑,高空抛物不能被排除在外。

高空抛物不简单文明,不仅仅是民事赔偿,还可能涉及刑事犯罪。 李祥斌建议,对设定高空抛物危害公共安全罪等专项罪,实施高空抛物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人进行刑事处罚,起到冲击作用。 ·; 特派记者李京鹏·李磊· (合肥在线北京专电)

标题:【要闻】【两会现场】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推动高空抛物进入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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