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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净化合肥市的广告市场环境,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合肥在线新闻(记者王旭)近日就疫情防控和长江禁渔期间的广告发布了行动通知。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强对全市各类媒体和平台广告文案的监控、监管和执法力度,认真查处疫情和禁渔相关虚假违法广告、新型冠状病毒疫苗虚假推广,造成恶劣影响 如果许多市民发现非法广告线索,请立即拨打12315报警。

具体通知如下。

一、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宣传者严格执行主体责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疫情防控、长江巢湖十年禁渔相关政策的要求开展广告活动,宣传设计、制作、代理、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变形疫情、禁渔新闻

二、广播、电视、报纸、户外、网站、EC平台、移动网络app、微博、微信公共平台等各类媒体机构多次进行准确的广告指导,遵守广告发布前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查。

三、严禁不合理利用疫情公共新闻,包括虚假疫情新闻,不符合疫情防控规定要求,干扰社会公共秩序,或者发布违背社会良好风气的广告。

四、严禁未经批准或擅自篡改审查文件,违法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处方食品、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广告。

五、发布夸大消毒剂、消毒器具、卫生用品、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性能、用途、效果、质量等的违法广告,以及谎称其产品可严重侵害新型冠状病毒治疗肺炎和新型冠状病毒等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的违法广告

六、严禁刊登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广告。

七、禁止发布长江(巢湖)野生鱼、长江(巢湖)虾、江生、湖生等水产品广告,不得发布人工养殖水产品假冒长江流域巢湖水域的江生、湖生等复制品的违法广告。

暂且通知你。

标题:“合肥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 涉新冠病毒疫苗虚假推广一律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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