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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晚报信用公积金作为公司给予员工的重要保障,有可能写入劳动合同。 记者昨天获悉,《关于推进我市非公会公司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目前正在实施。

在公积金制度宣传的过程中,合肥将进一步利用外力。 意见中,公积金中心为探讨住房公积金写入地方劳动合同的可行性,增强劳动用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建设的约束性,借鉴其他地方的经验,向市政府提交住房公积金制度写入劳动合同的报告,寻求人社部门的协助,比较有效

夯实住房公积金制度规定,合肥在进行开户、变更、公司上市或增资扩股所需住房公积金缴存合规说明、开发商贷款项目合作协议等业务考核时,应当与公司职工确立的社会保险相关人员人数挂钩。 在考核过程中,公积金缴存人数与社会保障人员不一致的,应当要求公司及时整改,并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确保所有职工都要缴存。 其次,要求人事代理机构逐步扩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人数)在人事代理工作中的占有率。 并按照信访制度进行信访信息表达、调查、答复、处理工作。

(合肥晚报合肥市网记者谷薇)

标题:【要闻】合肥:公司公积金缴存或写入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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