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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合肥7月14日电(韩震震) 7月14日,淮南市人民检察院宣布,桐城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程万友滥用职权,受贿案件被移送起诉。

据报道,2009年,被告人桐城市生活的人大常委会前副主任程万友(曾任招商引资的市委常委、副市长)违反国家政策规定退还土地出让金和契税,给国家造成3155.88万元的经济损失。

2003年11月至年3月,程万友在历任安徽省桐城市副市长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30人寄来的财产,共241万余元和金条、手表等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本案近日由田家庵区人民检察院向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此之前,年1月,在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下,淮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当时在桐城市生活的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万友(副县长)采取了滥用职权罪、受贿罪的立案侦查和强制措施。

年2月10日,安徽省检察院决定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逮捕程万友(副处级)。 当时程万友透露,担任桐城市副市长及常务委员会、常务副市长期间,违反规定,在国有土地出让金和税费减免方面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财产重大损失。 非法收受贿赂,金额很大。

标题:【要闻】桐城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程万友滥用职权、受贿一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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