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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纳入民生工程已是第四个年头。 四年来,巢湖市民政局多次以人为本,确定目标任务,实施精确援助,提高保障水平,真正维护了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诉求。

巢湖市民政局对社会散居孤儿(含事实未抚养子女)的人均每月基本生活费标准在600元以上,福利机构集中支持孤儿人均每月1000元以上的标准,予以切实保障。 而父母双方患有死亡、失踪、精神疾病、服刑中被强制戒毒、二级以上残废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孤儿、事实是子女和子女本人未抚养感染艾滋病的未成年人,一起纳入孤儿的基本生活保障范围。

为了帮助有困难的孩子“上门”,巢湖市民政局规范了孤儿基本生活费的申请审批流程,未一次性重复告知所需材料,申请人直接持相关材料到所属街道(乡镇)提出申请,由街道(乡镇)审查后,交给民政部门审查

此外,该局还建立了动态管理制度,定期巡视、访问、监督判断孤儿的抚养情况,确定孤儿家长的监护义务和责任,及时了解儿童的成长、健康、学习等情况。 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为孤儿建立纸质和电子基本新闻档案。 孤儿和事实是养育孩子的基本数据进入全国儿童福利新闻系统,提高数据管理的性能。

年1~7月,巢湖市累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83.3112万元,210个孩子受益。 赵海燕

标题:“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当月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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