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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0月,浙江运来的生活垃圾1400吨乘船来到凤台县内填埋,造成当地土壤污染,饮用水源遭到破坏。 据淮南市中院报道,2月14日,该院诉安徽省环境保护联合会诉浙江乌镇人民政府等4个机构,公开开庭审理王晓杰等污染责任纠纷案。 也是淮南市受理的第一个环境保护团体提起的、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安徽省环保联合会表示,年7月,以王晓杰为法定代表人的阜阳市永浩再生资源有限企业以下(简称永浩企业)以该企业桐乡分企业的名义与浙江省桐乡市桐乡街道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濮院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乌镇人民政府、桐乡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了外运垃圾协议 协议约定永浩企业将生活垃圾运输到阜阳焚烧厂处置。

但从去年7月至8月底,王晓杰通过运输船,从桐乡市濮院镇的砖厂装载生活垃圾,陆续被运到阜阳市的淮河水域。 同年9月,王晓杰在明知高没有资格解决生活垃圾的情况下,让他在凤台县内解决垃圾,高又联系许士谭共同协商选择。 同年10月初,王晓杰将阜阳淮河水域滞留的2艘船的约1400吨生活垃圾从高一运到凤台县境内,从徐士谭联系刘集镇淞北村填埋100吨垃圾,但由于当地群众反对,徐士谭等人前往该镇山口村的淮河河滩地(属于淮河饮用水水源地准保护区, 期间,王晓杰支付高一垃圾解决费用149000元,高一支付许士谭垃圾解决费用128000元。

王晓杰等人非法掩埋垃圾的行为是因为群众举报了事件。 年10月28日至11月1日,凤台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和凤台县刘集镇人民政府分别组织人员集中清运了埋在该镇山口村、淞北村两处的不明生活垃圾。 随后经审计,2处垃圾清理处置费用共计49万余元,另外经淮南市环保监测站采样检测,埋在这里的垃圾结果表明粪便大肠菌群超标,含有铅、汞、锡、砷等重金属。

安徽省环保联合会认为,桐乡市乌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对本案所涉垃圾的解决未尽妥善义务,未经批准将生活垃圾移交给不具备生活垃圾解决资格的阜阳永浩企业处置。 王晓杰等人违反国家法律规定,非法掩埋和处置有毒有害的生活垃圾,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为保护公共环境权益,该联合会向淮南市中院依法提起诉讼,依法责令被告赔偿因排除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525407元。 赔偿金作为环境污染治理的基金,由法院、行政主管机关、原告共同监督采纳。 另外被告必须向社会公开道歉。 凤台县检察院依法支持安徽省环境保护联合会提起诉讼。

在庭审中,王晓杰等被告对原告的起诉基本没有异议,浙江省桐乡市乌镇人民政府等四被告机关答辩称,这四个机关不是本案环境污染事故的污染者,与事故发生没有因果关系,也没有主观过错。 围绕争议焦点,各方与举证证明举行了两次讨论,安徽省环保联合会要审查浙江省桐乡市乌镇人民政府等四被告单位对永浩企业垃圾清运、处置的资质,垃圾跨省处置的,要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由于没有妥善履行上述责任,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有过错,王晓杰等被告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浙江省桐乡市乌镇人民政府等四被告机构认为本案不属于环境保护公益诉讼范围,造成损害的垃圾来源明显不是四被告机构的,原告提供的检验报告等证据在形式、复印件和取得过程中存在诸多不符合之处。 因为这个垃圾填埋造成的环境污染损害事实的根据也不足。

【要闻】生活垃圾倒入安徽 浙江四单位成被告

在法庭最后陈述阶段,王晓杰、许士谭等被告在法庭上为自己的行为向凤台县人民道歉,许士谭说特别对不起山口村的家乡。

标题:【要闻】生活垃圾倒入安徽 浙江四单位成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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