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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医疗保险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已有时间表,到2012年12月底全面完成整合工作,正常运行,有合肥特色的新型医疗改革和医疗保险管理体制将基本建立,新型医疗保险将进入新常态。 11月8日,《合肥市医疗保险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出台,希望为全省全面推进医疗保险管理体制改革提供参考和示范。

合肥成立市医疗改革委员会

根据实施方案,我市将在深化本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协调设立深化本市医药卫生和医疗保障管理体制的改革委员会(简称市医改委员会),市医改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医改委员会首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抢救、大病保险等工作人员的决策部署。 然后,组织制定执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疗保障事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措施。 审议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疗保障的重要计划、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方案和要点的工作任务。 指导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疗保障工作,研究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人员。

设立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设立医疗改革和医疗保障决策机构,整合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其中,整合市卫计委管理的新农合和疾病应急治疗。 设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办理以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征收民政局管理的医疗救助等办理责任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作为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险办理机构。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加强监督,我市设立了市医改监督检查局,与市医改(保)共建署,监督检查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与结算、药械采购与医疗服务价格等政策的执行情况。 同时,对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接受审计医疗费的医疗保险、药械采购、医疗服务价格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调查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解决。

焦点延长

实现将确定所列的计划

到年11月底,市本级三保行政管理职能移交市医疗改革(保)统一管理,实施过渡期试运行。 各县(市)完成医改(保)机构调整和印刷医疗保险管理体制改革方案

到年12月底,市本级一委完成中心建设,运行的各县(市)新的医疗保险管理体制将与市本级新的医疗保险管理体制同步运行

年6月底,完成了药械集中采购与配送管理、医疗服务与药品价格管理的整合工作。

年12月底,全面完成整合工作,正常运行,有合肥特色的新型医疗改革和医疗保险管理体制基本建立,新型医疗保险进入新常态。 记者黎静

标题:【要闻】合肥特色新医改明年底基本树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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