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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报道近年来,随着长三角经济的高速发展,跨地区生态环境问题也明显上升,备受社会各界关注。 5月17日至18日,沪苏浙皖检察长齐聚安徽,四地检察机关商定建立日常工作联系、新闻资源共享、案件处理、交流及信息推广等5个司法合作机制,进一步加强长三角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壁垒。

会议期间,上海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本才、江苏省检察长刘华、浙江省检察长贾宇、安徽省检察长薛江武共同签署的《关于建立长三角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合作机制的意见》(简称意见)特别指出,四地检察机关共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行业的区际司法合作机制建设。

意见认为,四地检察机关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行业的问题信息表达,具体由各省级检察院办公室主导协商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通报生态环境检察的主要业务数据和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地区相关事件的新闻。 各自的侦查监督、民事行政检察等部门分别主导处理生态环境保护行业刑事案例和公益诉讼案例处理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为了实现相关业务和案件等内部新闻资源的共享,四地检察机关应当及时积极交换或提供相关协助。 处理其他省市生态环境保护案件或者发现相关线索的,应当及时向该省市检察机关通报。

(吴李集团记者李后祥)

标题:【要闻】长三角生态一体化 “检察方案”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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