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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安徽省物价局与省财政厅共同制定了预防接种服务收款的正式标准,比年制定的试点标准每次下降2元。 也就是说,接种疫苗机构提供第二类接种疫苗服务时,向受种人或其监护人征收接种疫苗服务费,收款标准为30元/剂次。

接种服务收款包括县级疾病防控机构向接种单位收取的10元/分的疫苗储存费,以及接种单位提供的印前检查、接种、消耗品、留观和接种新闻服务等费用,接种单位在提供接种服务时,另收其他费用, 接种机构提供第一类接种疫苗服务时,不得接受任何收款。 据测算,降低两种接种疫苗服务费,可减轻接种对象1000余万元的负担。

标题:【要闻】安徽降低二类疫苗接种服务费 现收钱标准为30元/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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