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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引和鼓励越来越多的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加大青年人才安居保障力度,规范人才租赁补贴发放流程,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合肥市新落户人才租赁补贴发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出台,我市行政区域内

那些人可以享受租金补贴吗? 根据《实施细则》,我市行政区域内新落户的在职人员:博士、35岁以下硕士、35岁以下毕业3年的全日制本科和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可以申请租房补贴。 申请租房补贴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申请人年1月1日以后在我市落户、本市户籍未搬迁的毕业生视为新落户者的全日制本科(含出国留学回国人员和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年1月1日。 按规定在我市缴纳公司职工养老保险的申请人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没有自己的住房。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助学金的人不包括党政机关、国有企业经营者的人员。

《实施细则》对人才租赁补贴标准做了规定:博士人均每年2万元,硕士人均每年1.5万元,本科毕业生每年1万元,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人均每年0.6万元。 租金补贴从审核通过的当月开始发放,按月发放。 个人租赁补助金的发放累计不超过36个月。 租金补贴经审查公示后,各县(市)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将于每个月末前,向申请人社保卡的金融账户发放该人上月的补贴。 市和县(市)区、开发区财政部门按1:1的比例及时安排补贴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安排。

申请人消息准确,人才租赁补贴全程执行网上自助办理,确保安徽政务服务网实现数据在线实时比对。 申请人进行网上申请,填写并保存新闻后,在提交申请时,户籍、学历、婚姻状况、住房、社会保障、纳税等申请新闻可以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自动进行数据比对验证,验证符合条件的审批稿是否通过 每月下旬,各县(市)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将对上月新申请补贴和继续发放补贴的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在申报平台公布。

标题:【要闻】新落户人才租房补贴标准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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