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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警方表示,为进一步减少重型车辆排放废气对大气的污染,改善大气质量,合肥警方近日发布了《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从业人员重型车辆绕行方案(试行)》,9月10日起,交通警察部门对重型车辆实行单双号限行。

根据重污染天气的可持续时间、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等因素,警报分为4级,从低到高依次为蓝色警报(ⅳ)、黄色警报(ⅲ)、橙色警报(ⅱ)、红色警报(ⅰ)。 实施应急措施时,对特型汽车、重型载货汽车、重型专业作业车、重型全挂和半挂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变形型拖拉机和运输危险品的车辆采取临时管制和分流绕行措施,这些车辆可以在当地或地方牌照进行查询

蓝色警报:交警部门常态化开展重型车辆交通管理工作,加强对禁止进入、通行证未押或无通行证等交通违法的调查,扩大对无标、黄标重型车辆的监管。

黄色报警:基于蓝色报警响应措施,按照单二号限制方法,严格控制建筑垃圾和残积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上的道路行驶,按照汽车牌照最后的阿拉伯数字执行单号、双号双日行驶。 市区严格控制重型载货车辆通行,在已办理市区禁止通行道路通行证的重型车辆中,除执行应急、救助、绿化、环卫、公共服务等民生保护性从业车辆外,其余车辆均禁止进入禁区。

橙色警报:除了黄色警报响应措施外,还增加了所有建筑垃圾和残积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禁止道路通行的措施。 基于现有重型车辆限制区域,暂时扩大重型车辆限制范围,具体为方兴大道北侧、上海路(连郎溪路、文忠路)西侧、魏武路南侧、蒙城北路东侧、金梅路南侧、合淮路东侧、合淮路西侧、合六路南侧,以上范围均以本公路为

红色警报:根据橙色警报响应措施,向警察总队报告警报情况,由高速公路主管部门对我市管辖的高速公路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即在城市高速公路所有道口、京台高速公路道口禁止紧急救援、绿色生鲜等民生保障工作以外的所有重型车辆高速通行,并在高速公路和市区道路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禁止紧急救援、绿色等特殊车辆以外的所有重型车辆。 g312小庙段、g206南冈段、s101头段、s102双凤段、s104中介镇段、s326桥头集段、s426冈集段分别设置临时卡点,禁止应急救援、绿色等特定车辆以外的所有重型车辆从周边道路通行。

标题:【要闻】橙色预警天气重型车辆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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