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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合肥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了《合肥市现有住房后装电梯业务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根据新规,市区(含开发区)财政对非单一产权现有住房加装电梯补贴的资金采取事后补助的形式,按20万元/台发放补贴,业主可以申请采用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筹措资金。

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后装电梯相关手续

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市品位的提高,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居民对美好生活的诉求越来越多,给现有住宅加装了电梯问题,越来越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特别是中老年人,住在没有电梯的大楼里,所以加装电梯的愿望更为迫切。 现有住宅加装电梯业务,是着力于民办事实,适应人口老龄化的需要,也是改善住宅招聘功能、扩大社会费用诉求、提高居住质量的需要。

在合肥,什么样的现有住宅可以安装电梯? 《实施意见》确定了具体的实施条件。 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例如,在有合法住房权利说明的5年内,符合棚户区(危险旧房)、城中村改造范围和未纳入规划建设的4层以上(含4层)无电梯住宅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公安消防安全等有关规范要求。

然后,确定了实施主体。 加装电梯的业主自主大体上作为加装电梯的申请人,加装电梯所在的单元、楼或小区的相关业主。

规定操作方便,申请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理人办理加装电梯的相关手续。 申请人可以从本小区、本栋或者本单元中选出2-3名业主作为代理人,也可以选择电梯公司、具有电梯安装工程资格的机构、物业服务公司、原产权机构、业主委员会等作为代理人。

加装电梯的申请,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应由占总户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签订协议提出。 按单元增设电梯的总面积和总户数根据本单元的住宅面积独立计算。 电梯拟占用所有者专有部分的,必须征得专有部分所有者的同意。

业主可以申请采用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

资金筹措上,确定电梯加装所需的资金和运行录用、维护管理资金由业主承担,具体费用负担由业主协商共同出资处理。 业主可以申请采用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采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市区(含开发区)财政对非单一产权现有住房加装电梯补贴的资金采取事后补助的形式,按20万元/台发放补贴,市、区财政各承担50%的补贴资金。

实施步骤包括咨询意见、制定方案、公示方案、签订协议、备案审查、工程施工、竣工验收7个环节。 申请人或者委托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建筑设计、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和特殊设备等相关规范、标准,编制设计施工方案、资金估算和费用筹措方案、电梯后期运行维护分配方案等。

程序应当在房地产区域的显著位置以及本单元或本栋公示7个工作日以上。 公示期间无异议,社居委员会对盖章备案有异议的,所在社居委员会应当主动出面调解,协助业主协调有关事项。 调解成功的,由社区居民委员会盖章备案。

未经法定机构监督检查的,不能交付录用

加装电梯的业主必须签订加装电梯的协议,并决定相关事项。 备案审查推动责任下放,由本辖区建设单位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联合审查,发布联合审查意见。

电梯安装过程由具有法定资格的特殊设备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或者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交付采用。

项目完成后,申请人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电梯公司等相关单位进行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后,申请人应当及时将建设工程资料交给市城建档案馆。 申请人在引进电梯前,必须向本辖区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录用登记,并取得录用登记证书。

标题:【要闻】合肥老房子加装电梯可申请采用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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