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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在线新闻(华传玺记者黄炜) 1月3日表示,合肥市工商局依法向本市3家电子商务经营者和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颁发了《纠正令通知书》。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后,合肥市工商局对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出的第一份《修改命令通知书》。

近日,合肥市工商局网监局在开展网络市场监测过程中发现,安徽草帽网络有限企业、安徽谦通新闻科技有限企业、安徽海买汇跨境电子商务有限企业均未在其经营网站上明确客户注销方法和程序。 执法人员经调查确认,上述公司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十四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明示客户新闻查询、修改、删除和客户注销的方法程序,对客户的新闻查询、修改、删除和客户注销不合理 依法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纠正公司违法行为,合肥市工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法》第七十六条和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对家电商

下一步,合肥市工商局在加强全市互联网市场监管执法工作的基础上,大力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推广和从业人员,充分利用建议、指导、提醒和协商等行政指导方法,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标题:【要闻】电子商务法实施后 合肥工商首次对三家电商发出改正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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