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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从市工商局获悉,近日,微店经营者王海燕到瑶海区市场监督局领取了自己微店的个人电商营业执照。 这是合肥市在网络经营场所注册颁发的第一张电商营业执照。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8户在网络经营地址进行工商注册的个体电商经营者。

这8家个人电子商务经营者中,瑶海区5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户,巢湖市1户,所在电子商务平台6户为微店平台、2户淘宝平台,经营范围主要为化妆品、日用百货、服装、玩具。

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电子商务法》确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也提出相关指导意见,批准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为个体经营者,将网络经营场所登记为经营场所。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电商经营者登记后,应当在该网页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新闻。 电子商务商家的亮明身份,便于顾客更好地了解网店的主体状况,增加费用信心,提高网店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谢彭玲记者方娟)

标题:【要闻】合肥首发“虚拟地址” 电商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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