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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从省林业局获悉,保护区核心区将来将被禁止进入,原住民将逐步搬迁或实施。

《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将保护区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三个功能区,禁止任何人进入扬子鳄保护区的核心区。 根据科学研究需要,必须进入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的,应当事先向扬子鳄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申请书和活动计划,并经省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根据《办法(征求意见稿)》,扬子鳄保护区核心区内原住民实施阶段性搬迁、分割土地实施土地流转、栖息地改造和生态农业快速发展。 缓冲区还禁止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 实验区严禁开设与扬子鳄保护区保护方向不一致的参观、旅游项目。

《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在扬子鳄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 在扬子鳄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和景观的生产设施。 保护区还禁止扬子鳄的栖息地和种群交流廊道和擅自引进外来物种。

《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有关部门要加快扬子鳄的野外驱逐活动,增大扬子鳄的驱逐自然数量和规模,促进野生扬子鳄的自然繁殖和种群恢复。 保护扬子鳄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按照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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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在线新闻(记者方军) 10月19日上午接到安徽省纪委、省监委官方微信消息,日前曝光的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规占领保护区核心区,存在大量违章占地建筑,严重破坏了扬子鳄的生存环境问题,安徽省此前派出了联合调查组。

今年7月底,生态环境部在安徽宣城进行了现场调查,发现涉嫌违反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侵占。 安徽省委接到情况通报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党委书记李锦斌认真落实习大大关于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开发活动的重要指示精神,抓紧调查核实,认真追究解释责任,加强统一研判、科学论证,依法提出安全处置意见, 总督李国英要求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则解释责任追究责任,经科学判断论证后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

随后,安徽省派出由省环境保护厅主导、省纪委监察委员会、省委组织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到宣城市展开实地考察。 调查显示,违规侵占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问题基本属实。 目前已印发调查报告,并按照问责程序处理。

标题:【要闻】《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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