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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所有药店都要配备执业药师,但执业药师打着招牌不上班的情况并不少见。 昨天,安徽省药监局宣布,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药品零售公司执业药师作证行为整治,整治员工6个月。

据悉,所有药品零售公司必须按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开展自我检查,针对执业药师配置不足、非处方药销售等问题,督促公司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改进。 药品零售公司未按照相关要求配备执业药师的,应当主动向当地药监部门申请核减药品经营范围,《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应当显示只经营非处方药。 在单位无法提供服务的执业药师,应当及时纠正,并按照国家药监局的相关要求主动申请注销《执业药师登记证》。

对有举证行为的药品零售公司,吊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向省药监局提交统一公示的药品零售公司用执业药师挂证手段骗取《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依法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 检查发现有举证行为的执业药师的,撤销其《执业药师登记证》,并在全国执业药师登记管理新闻系统中记录公示。 在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机构工作的执业药师向药品零售公司提交证明的,向其所在单位通报。

标题:【要闻】安徽药监局严查执业药师“挂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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