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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悉,合肥为全市近4万特困人员提供了长时间医疗救助服务,对于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住院的可申请住院护理津贴,对于因意外事件造成人身伤害、死亡的赔偿伤残保险金、死亡保险金,相关项目已经开始招标

根据政策要求,合肥市建立特困人员医疗护理保险制度。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法,公开招标选择保险人,中标保险人对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住院的特困人员申请住院护理津贴,并申请因意外事件造成人身伤害、死亡的赔偿伤残保险金、死亡保险金。

合肥市各县(市)区民政局、乡镇政府、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既是投保人又是受益人。 中标保险企业为保险人,负责保险的承保和履行责任,合肥市的特困赡养对象均为被保险人、受益人。

合肥市特困人员参保对象约4万人,具体被保险人名单经合肥市民政局批准认定,保险费总预算为人民币760万元。

保险期间,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事故和疾病,住院治疗需要护理,如饮食、翻身、大便、穿衣、洗脸、自驾游等6项指标,其中1项以上不自主完成,符合标准,可以享受相关服务。

保险人根据实际住院天数支付护理费,赔偿标准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0元/人/日,每次不超过7天,全年总赔偿金不超过50天。 县内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为100元/人/日,全年总赔偿额不超过120天的市级医院为140元/人/日,最高赔偿天数不超过120天。 医院赞同医疗保险中心的合肥市地区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另外,投保人因意外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时,伤残保险金额为6.3万/人的投保人因意外事故死亡,用于赔偿的保险金额为1.5万/人。

(记者吴奇)

标题:【要闻】合肥近4万特困人员有望享受护理险 赔付标准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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