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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4月4日上午,巢湖市人民法院公开判决某等27名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案件。
巢湖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被告人参加某某、郑某某等27人的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多年来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开设赌场、威胁、破坏生产经营、交易。


巢湖市人民法院参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分别以诈骗罪、挑衅案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赌博罪、生产经营罪、证言罪、故意伤害罪、隐藏罪判处的有期徒刑25年,郑某等。

合肥市扫黑除恶专业斗争指导小组办公室
年4月4日

标题:【要闻】巢湖市法院公开开庭宣判向某 等27人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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