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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掉落的电梯,想要瓦解业主

小区电梯已经在17年频繁故障,部分零部件损坏后,无法购买新调整的维修基金规则,或者可以让新电梯早日启航

日前,合肥史河路家景园二期业主向本报记者报告称,近期小区内电梯频繁故障,在下行过程中突然坠落。 1月19日,安徽商报文芳阁记者来到该小区20栋,目前电梯可以正常使用,但由于连续17年被采用,在居民反映期间频繁发生故障,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情况频发的电梯也折磨了住在高层的业主们,

电梯突然下降,无缘无故发出异响

家里的老人坐电梯,但电梯毫无征兆地‘ 疯狂地坠落。 20楼住户王先生向记者介绍说,发现电梯坠落后,老人本能地下电梯,按了几个楼层按钮,但电梯在一楼停下来开门之前没有反应。 记者访问住宅区时,发现一层电梯也有故障。 其中,采用旧电梯,即10多年的电梯,脾气暴躁,故障率相对较高,大部分故障集中在跌落上。 小区20幢单元楼电梯已采用17年,属于老电梯,据该住户张先生介绍,自去年下半年以来电梯频繁故障,反映到物业进行维修后,不太久就出现了问题。

据该栋住户介绍,该电梯在运行中不稳定,停下后也有刺耳的咯噔咯噔的异响,但电梯门没有马上打开,一会儿恢复正常,急忙跑出电梯,摔倒。 许多居民报告说,电梯俯冲停在一楼时,轿厢比地面水平线低20厘米以上。

由于电梯和零部件等问题,要完全修复并不容易

零件和主板都坏了,这个电梯一直在修,但是没什么效果。 据介绍,该大楼有10层20多户,每天乘坐1台电梯上下。 在采访中,许多居民告诉记者,希望房地产专项维修资金尽快启用,更换新电梯。 这两年来,电梯已经不是一两次故障了,而是修了好几次,但还是有问题,有时坏了,给我们家的人带来了很多不便。 许多业主认为仅靠维修无法从根本上处理电梯故障的情况,他们希望向有关部门申请,启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更换故障电梯,彻底处理该住户的出行安全问题。

电梯总是出故障,怎么办? 如果电梯发生故障,我们将第一时间安排人员修理。 但是,由于电梯的采用时间太长,有些零件损坏了,所以需要重新购买。 一些零部件制造商已经不生产了,所以在市场上不太可能买到。 在采访中,安徽喜洋洋房地产经纪人表示,业主们反映的问题是真实的,目前正在向业委会报告该电梯故障的问题。 在该员工提供的电梯日常维保记录书中,我们看到物业安排人员每月维保一次电梯日常使用情况。

在更换新电梯之前,如何保障业主们的移动安全? 据小区物业介绍,将加强20层电梯的维护工作,召集专业技术人员,对电梯进行集中检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保证电梯正常运行。 目前,房地产企业在督促电梯维保企业人员进行精细检查的同时,还要增加维修检查电梯的频率,以免电梯故障再次发生。

换成新电梯的话,可能会长一点。

在访问中,记者发现,由于涉及到该单元大楼许多业主的利益,必须在业主大会投票中同意,因此,一些住户表示,等待新电梯真正执行的过程有点长。 这个小区的房地产商告诉记者,现在需要这座大楼的业主的同意,才能定损、更换电梯。 另外,告知更换电梯的费用必须由业主共同承担,接下来要征求各住户的意见,请业主签字确认。 我们会尽快写申请维修资金的相关资料,委托房地产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协商信息表达。 这座大楼的业主代表说。

长期以来,房地产专项维修资金的采用存在业主投票难以达到二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的同意的问题,无法形成统一意见,小区共享部位、共享设施设备的损坏难以及时维修。 为了比较有效地提高维修资金的录用效率,根据民法典的新规定,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房地产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对市区维修资金采取投票规则进行调整,原有维修资金为列支范围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所有者,占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为了采用维修资金,列支范围专有部分面积占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人数占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必须参加投票。 投票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半数的业主,参加投票的人数超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即双三分之二的业主参加投票,投票业主占双重一半的同意,要大大降低业主采用维修资金的投票门槛,有效缓解维修资金的采用难问题

““任性”下坠 电梯已用17年频频出故障让业主惊魂”

安徽商报文芳阁记者吴梦君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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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电梯质量专项监督检查的效果,严格落实电梯维保单位的主体责任,日前,合肥市市场监督局印发了《合肥市电梯维保备案工作规范化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确合肥市电梯维保备案工作

《通知》指出,本次备案范围是合肥市开展电梯维保工作的单位,备案复印件包括单位备案和项目备案,备案流程包括输入和录入电梯安全新闻化监管系统,到市市场监督局提交纸质备案材料

根据《通知》的要求,各市场监管部门在开展电梯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时,要认真核查电梯维保机构的备案申请书、维保项目的备案确认表等资料。 未按规定进行实施单位备案和维保项目备案的,按照《安徽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合肥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切实规范电梯维保行为,让人民群众安全乘车,放心乘坐。

在此,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合肥市开展电梯维保工作的单位,应在2021年1月31日前按照《通知》要求重新办理电梯维保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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