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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省公安厅发布经济犯罪形势新闻发布会,在会上,省公安厅经侦总队透露,近年来非法集资数额逐年上升。 涉案金额从去年的2.36亿元上升到去年的240.7亿元。 希望市民能够提高警惕,识别非法集资诈骗。

网络贷款、投资理财中介位于灾区

根据省公安厅经侦探总队统计的数据,非法集资案涉案金额从去年的2.36亿元上升到去年的240.7亿元,同比上升390%。 起草数量从年的67上升到年的439。 其中芜湖、合肥、安庆、宣城、滁州的事件量全省达到64%。 网络贷款、投资理财中介、农民专业合作社、股权投资等积分行业事件频发。

省公安厅有关人士表示,今年的经验是以防止涉众型经济犯罪为重点的工作,非法集资是当前涉众型经济犯罪的重要表现。 涉及人数多,危害性大,很多人被骗,很多破产和血本无归。 搜查总队相关人士表示,希望市民认识非法集资的本质,提高识别能力,抵制各种诱惑。

民警支招如何识别非法集资

防止受骗和事后追究责任一样重要。 侦察队民警招募,如何识别和防止非法集资类犯罪行为?

最重要的是,要正确识别集资和吸收存款活动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了解所从事的集资和吸收存款活动是否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 民警表示,向社会公众集资和吸收存款必须具备合法主体资格,须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的集资和吸收存款活动属于违法行为。 现实生活中,许多市民在认知上容易出现误区,经工商营业执照取得和主管部门批准混淆,认为工商营业执照取得经过批准是合法的。 事实上,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不意味着获得经营金融业务的行政许可。 社会参与集资和吸收存款活动,应当正确识别集资和吸收存款的组织者主体资格是否合法,集资和吸收存款活动是否得到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

晨报记者李文靖通讯员皖公宣

-非法筹资的一般手段

约定高额报酬

不法分子为了吸引大众而受骗,常常天上掉馅饼,编造一夜暴富的神话,通过暴利承诺投资者高额回报。 为了欺骗越来越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会按时全额兑现约定的利息,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给集资参与者造成经济损失。

创建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企业或公司,打着支持新农村建设、实践经济学理论等的旗号,经营项目从以前流传下来的种植、养殖领域发展到高科技开发、集资建设、投资入股、售后服务等文案,并以签订合同为幌子 一些不法分子假借理财的名义,故意混淆投资理财概念,承诺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汇款、电子商务等新名词误导社会公众,稳定高收益率,欺骗社会公众投资。

用虚假推广制造势头

不法分子为了骗取社会公众的信任,通过向推广砸千金、聘请明星代言人、在媒体上刊登采访文案、广泛分发推广表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获得/ [/k1//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的虚拟空间将网站设置在异地或租用海外服务器来设置网站。 也有人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互联网平台和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新闻,骗取社会公共投资。 一旦被调查,底线就会以不按规则操作等名义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

利用亲情来欺骗

不法分子经常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以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 有些传销参与者在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和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吸引亲属、朋友等的投资。

标题:【要闻】互联网借贷成非法集资“重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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