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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旅行团,在旅行社安排或约定的购物场所购买假冒商品,游客可以向旅行社请求协助退货、解决。 日前,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安徽省旅游条例》(修订案征集意见稿)已向社会公开。 根据《条例》,我省禁止不合理低价旅游,未经游客同意直接分包其他旅行社旅游团的,将收取最高或30万元的车票。

团费不够是不合理的低价我也打算禁止不合理的低价旅行

一元游香港,一元游云南… … 近年来,经常有起因于低价旅游团的报道。

《条例》确定,隐瞒或虚报旅游线路产品的价格构成要素,以不合理的低价推广旅游线路产品为虚假推广。 我省禁止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引诱旅游者,通过安排购物和另行收费的旅游项目获得回扣等非法利益。

根据《条例》,旅行社将低价招揽旅游者的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不向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或所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体等,都是正当理由和充分的

没有同意将游客分包给旅行社最多30万票

要选择旅游团,游客需要擦亮眼睛,选择合格的旅行社,签署旅游合同。

根据《条例》,旅行社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责令停业整顿。 对造成旅游者停留等严重后果,直接负责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处以2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暂停或者吊销旅行证、队证。

在旅游购物中心购买次品的旅行社有义务协助退货更换

对于旅行中常见的纠纷,《条例》也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 如果旅行者在旅行社安排或约定的购物中心购买假冒、假冒、假冒不合格商品为合格商品、失效、变质的商品,旅行社有义务帮助旅行者退货更换。 造成损害的,旅游者有权向旅行社要求先行赔偿的旅行社赔偿后,可以依法向旅游购物场所追偿。

另外,带队的导游也需要有相应的行为规范。 导游、领队擅自变更接待计划,中止导游活动的,由旅游主管部门处以2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暂停或者吊销导游证、队证。 导游、领队向旅游者收取小费,责令返还旅游主管部门收取的小费,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入伙操心的五种手段可以维护权益

参加旅行团遇到心事,游客也可以通过五种手段处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条例》确定了五种手段包括与旅游经营者协商。 根据与向客户协会或者旅游、工商等部门投诉的申请当地旅游领域协会调解的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向请求仲裁机构仲裁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条例》确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定、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设立、发布投诉电话、网站,接受旅游者投诉。

晨报记者于巧妮

标题:【要闻】“转包”游客 旅行社最高或罚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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