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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合肥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印制了年度就业支持工程实施办法,对该市就业支持工程中包括的公益性岗位开发、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等各项就业,明确了年度目标任务。 据悉,合肥市今年通过购买10800个公益性岗位,为就业困难者提供了就业底线,岗位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并开发适合高中毕业生的1600个就业见习岗位,吸纳毕业1年内未离校就业的高中毕业生进行3~12个月的就业见习培训。

公益性岗位面向7类人群

合肥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合肥市将通过购买10800个公益性岗位,为就业困难者提供就业基础。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登记失业人员中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的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失地失业人员、残疾人和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困难者每月可申请300元补助金

根据 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依法按月支付就业困难者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并每季度向人社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助金和岗位补贴。 社会保险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予以补助。 岗位津贴分为个人岗位津贴和用人单位岗位津贴:按人均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困难人员岗位津贴的人均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岗位津贴。 所需资金在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补助金的期限通常不超过3年,可以将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含5年)的就业困难者延长至退休。

工作地点的工资在1820元以上

根据今年4月公布的政策规定,自年11月1日起,市区公益性岗位、街道劳务型服务企业吸纳人员劳动报酬上升至1820元/人(月)以上。 市区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工资提高到3040元/人(月),县(市)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工资从现行提高到2500元/人(月),增加部分分别由区、县(市)财政承担。 社区劳动保障赞助人财政补助经费标准提高到2700元/人(月),其中市财政补助标准仍为950元/人(月),增加部分由各区财政承担。 赞助者的生活补助费标准提高到510元/人(月)。

毕业生一年未就业即可参加见习

那些人可以参加就业见习吗? 根据最新规定,毕业一年内未离校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全部包括,其中见习期为3~12个月。 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大学职业教育系毕业生,可以参照高中毕业生享受见习补助金政策。

合肥市规定,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800元以上,其中财政按每人每月9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基地见习补助金。 见习期满后,与见习人员签订12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停留人数占本年度见习人员50%以上的见习基地,根据见习人数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基地不重复的奖励。 各县(市)、区(开发区)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快速发展水平,在市制定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提高见习人员的基本生活补助标准。 见习期间,见习基地为见习毕业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标题:【要闻】合肥民生工程岗位工资不低于182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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