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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以来,一批人在合肥中菜市改造期间,在市场上欺凌霸市,强行销售,成为霸王。 他们采取胁迫的方法,强迫同行业其他公司廉价出售商店,把市场内的商户强制交给自己管理开发,只要有一点就会被掌掴。 5月19日上午,李某等7人因强制交易、遇难案等多项罪名站在合肥市庐阳区法院被告席上受审。

今年38岁的李某在二进宫,因犯盗窃罪,于1998年7月被判处1年6个月,1999年10月18日刑满释放。 之后,他犯了非法拘禁罪,2006年8月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年,合肥市庐阳区原中菜市开始商业运营改造,年底,李某参与运营改造,年成立安徽君客诚商业运营管理有限企业,担任负责人。 在原菜市锦华市场运营改造过程中,因商业竞争,被告人李某与锦华市场负责物业管理的安徽省鑫润物业服务有限责任企业负责人邓某发生矛盾纠纷,随后多次安排人员,威胁邓某及其企业员工。

在被掌脸威胁后,邓某惶恐地将该名下原锦华菜市7套共230多平方米的铺位以人民币38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李某,并在对方印刷的空白“买卖合同”、“租赁合同”上签名盖章。

当天下午,李某等人为了防止邓某反感,带邓某进行了不动产过户公证,并以公证处工作人员的理由未进行公证。 第二天,邓某被迫离开合肥市避难,未完成房地产搬迁手续。

年6月,部分原中菜市逍遥、锦华市场商店老板因不愿与李某负责的安徽君客诚商业运营有限企业合作进行商业运营,引起李某不满,安排人员在商店门面砌墙、威胁业主,胁迫业主进行商业运营

在此期间,在李某的指示、安排下,5名马仔多次到业主家里、经营的店铺等随意进行语言恐吓、殴打,破坏公私财物、电话威胁,严重影响社会秩序。

检方认为,李某一味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迫他人买卖商品,情节严重。 擅自殴打、辱骂、威胁,任意破坏公私财产,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的,应当以强制交易罪、牺牲案罪追究刑事责任。 其中,李某和其他四人平均每人犯几罪,要数罪并罚。

审判中,李某对检方的指控事实没有异议,对挑衅性的指控有异议。 我们认为只构成强制交易罪。 那后面的行为只是为了让业主租房子。

我在年7、8月进行了运营,到了年下半年,邓某开始参加市场竞争。 李某说,由于邓某的加入,房价迅速上涨,当时该企业已投入1300多万元,他采取了一点威胁手段。

另外,关于殴打威胁业主的事情,李某说,首要目的是为了不让他们出租房子。 当时市场很麻烦,后期这些事件也不太清楚。

由于案件比较多且复杂,法院没有在法庭上宣判。

标题:【要闻】合肥打掉中菜市一欺行霸市团伙 7人同堂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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