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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安徽省生活无依无靠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办法》日前公布,将于9月1日起施行。 方法:县级以上政府确定为生活不稳定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食宿、急症抢救、返回等临时救助,并将救助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方法:市、县政府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乡镇政府、街道办设立救助服务点,确定网站地址和救助服务电话应当向社会公布。 公安、城市管理和其他有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发现流浪乞讨的,应当告知救助管理站求助,其中的未成年人和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应当引导、护送到救助管理站,其中突发急性 对有明显外伤、精神障碍嫌疑的患者,应当立即送往医疗机构救治,并告知当地救助管理站。 对16岁以上无精神或智力障碍迹象的受援者,救助管理局的救助期限通常不超过10天。 救助管理站不得向受援人员及其亲属、所在单位征收或者变更任何费用,也不得组织受援人员从事生产。

方法:对请求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应当登记和核查其身份和近亲属的姓名、地址、联系方法等新闻。 因年老、年幼、残疾等特殊原因不能提供相关情况的,先救助,在其入住后24小时365天内以适当形式发布寻亲公告,请求公安机关协助身份新闻审计。 除提供食物、饮用水和住所外,救助管理站还协助流浪乞讨人员与亲属或所在单位联系,将突发急症患者、疑似感染患者、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及时送往医疗机构治疗,为无交通费返回住所、户籍地或所在单位的人提供乘车证明,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

标题:【要闻】安徽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办法出台 各级政府设救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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