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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晚报8月1日在合肥包河区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案件的新闻公开网上发布。 该院起诉的杨某等4人组织考试作弊事件,最近法院在一审中宣判。 杨先生犯组织考试作弊罪,被判处7个月有期徒刑的海某、沈某、李某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并处罚金2000元。

去年年底,在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中,杨先生等4人在合肥2个考场外使用无线信号发送装置传播了考试答案。 但是,杨先生等人的非法行为很快就被曝光了,他们发射的无线电信号也被警察截获了。

今年4月,杨某、海某、沈某、李某因涉嫌考试作弊被审查起诉。 其中,海某、沈某和李某受到保审。

据悉,本案是作弊入狱以来合肥市发生的首例考试作弊入狱案件。

(合肥晚报合肥市网记者亨廷实习生吴燕)

标题:【要闻】合肥首例考试作弊者入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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