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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记者从合肥市法制获悉,为杜绝临时工、录用人员执法现象,合肥市将出台《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实现行政执法辅助人员规范化管理。

临时工规范文件于年内出台

在许多负面情况中,经常能看到兼职的身影。 在行政执法中,辅助人员如果擅自行动,容易招致骂声。 对此,《合肥市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将于年内出台,从几个方面规范临时工。

目前草案正在向市直部门和县级政府征求意见,但仍有待进一步改进。 合肥市法制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上半年,市法制办公室整理、总结了全市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基本情况,草拟了《合肥市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草案)》。 《草案》拟从录用条件、行为规范、日常管理、责任追究等方面,规范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行为。

从全国范围看,目前没有法律确定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主体身份、岗位职责性质。 那么,行政执法支援者到底包括那些人吗? 对此,《草案》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出于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采用,或者行政机关与第三方人事管理机关签订用人合同,第三方人事管理机关向行政机关派遣人员为管理对象。

辅助人员今后也需要持证上岗

你好,请出示身份证。 市民如果对补助者的行为有疑问,将来也可以要求提交证明书。 《草案》规定,通过辅助人员资格考试的人员,由市政府颁发《合肥市辅助行政执法证》,比较有效期为5年。

发放职工证,即使辅助人员的身份一目了然,实际上也对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行政执法辅助证书由市政府法制统一制作、颁发。 根据规定,行政执法机构每年一季度将把该机构持有辅助人员证书的辅助人员的情况送交同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审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审查的政府法制工作机关责令追回相关人员的证件或者行政执法机关追回,并提请市法制工作机关注销辅助行政执法证件:辅助行政执法人员受到刑事处罚。 辅助行政执法人员辅助从辅助执法岗位调动的行政执法机关辞职、解雇、死亡。

除持证上岗外,行政执法机关还对辅助人员的职务情况进行年度考核,作为奖惩、继续雇佣、解聘的重要依据。

支持人员的基本新闻必须公布

不增加编制,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存在,可以说比较有效地缓解了编制人员不足的压力,为城市流汗。 因此,《草案》也规定了行政执法机关,保障了辅助人员的合法权益。

在许多负面的事情中,兼职有黑锅嫌疑,这种情况不应该发生。 《草案》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与辅助人员依法完善劳动手续,保障应享有的合法权益。 实施第三方人事管理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第三方人事管理机构依法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由第三方人事管理机构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岗位职责、权利义务、管理制度、工资福利、奖惩审查、责任追究、合同解除等复印件。

另外,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建立辅助人员档案,动态管理辅助人员的基本新闻,并向社会公布。 另一方面,明确禁止将辅助人员分配给行政执法活动或者超出其职责范围的活动,将辅助人员的经费支出与罚款金额挂钩,或者向辅助人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收款指标。

□陈鸽君合肥晚报合肥市网记者罗敏

标题:【要闻】合肥:“临时工”不得再任性 以后也需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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