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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在线新闻(记者王晓峰文/摄影)合肥楼市调控在国庆黄金周第二天投下重磅炸弹。 10月2日晚9时,合肥市政府召开紧急新闻发布会,发出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恢复限购政策,将最低首付调整为30%。 通知指出,在合肥市区购房,当地人只能购买两套,外国人购房需要一年的税务社会保障。

年,国民关注的话题不仅是房子,也是房子。 在北京、天津分别于9月30日晚公布严格的楼市限购政策后。 时隔仅一天,郑州和成都也相继发布了限购政策。 随后,无锡、济南也出台了限购政策。 然后,发表政策的时间点也是晚上。

由于房价上涨太快,厦门、南京、合肥、苏州在业内被誉为房价四小龙。 最后一个未购买的城市合肥也正式加入了限购行列。

具体政策如下:。

一、加大居民点供给力,合理调整土地供给结构

进一步加大居民点(包括以居住为主的商业居民点,下同)的供给力,今年内向市区再供应5000亩居民点,全年全市居民点供应超过10000亩。 优化规划设计条件下商住用地比例,提高上市土地居住用地比例。 规划设计时,主城区90平方米左右的中小户型新商品住宅占50%以上,满足刚性诉求,兼顾改善性诉求。

二、开展居住地专用的清扫

市政府已成立居住用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牵头,市国土、规划、建设、房地产、审计、税务、监察等部门参加,对已经供应居住用地的合同履约、规划、施工、预售、竣工等各个环节进行专项审计。 因公司自身原因闲置土地,不按土地出让合同开发建设的,认真追究违约责任。

三、严格的居住用地供应条件

拍卖人申请拍卖市区或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范围内居住地的,每次拍卖仅限于其中一个居住地的拍卖。 从年1月1日起至新转让公告发布期间,销售备案住宅规划容总建筑面积低于规划可售住宅规划容总建筑面积的60%的房地产开发公司。 从年1月1日起,取得超过供给居住地总量20%居住地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不得参加市区和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范围内居住地的竞争。 土地出让条件下确定竞争保证金的比例为参考总额的50%-100%。 土地出让金应在《国有建设用地采用权转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不再支付一次。 房地产开发公司拒绝购买公积金贷款,不得在土地转让合同中约定。

四、实行地区住房购买限制

在市区(不含四县一市,下同)范围内,拥有或不能向拥有2套以上住宅的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商品住宅的1套以上住宅的2年内,本市区连续缴纳每月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说明 新建商品住宅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库存住宅以纳税时间为准。 房地产开发公司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向不符合条件的购房者销售商品住宅,违反上述规定的,房地产交易和房地产登记部门不办理相关手续。

五、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强住房金融监管

根据银发〔〕305号和银发〔〕26号文件,关于城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相关政策的限购,市区居民家庭首次购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30%。 居民家庭有1套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的(含门诊贷款记录,下同),居民家庭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居民家庭无住房但有单次购房贷款记录的,申请购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居民家庭拥有一套住房,住房贷款未相应结算,为改善居住条件重新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50%。 暂停拥有2套以上住房的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在拥有或无法购买1套以上住房之日的两年内,本市区对每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说明书的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金融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加强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监督检查,严格督促商业银行对购房人首付资金来源进行审计。 金融监管、物业管理等部门应当协助各类单位违法开展首付贷、桥贷等金融杠杆筹资工作,维护住房信贷市场秩序,防范金融风险。

【要闻】合肥市10月2日重启市区限购 本地人限购2套

六、严格控制公积金贷款

对以家庭名义已经拥有两套住房的职工购买第三套住房的,停止住房公积金贷款。 停止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七、加强商品住宅销售明码标价的备案管理

价格管理部门要加强新商品住宅销售明码标价备案管理,积极引导开发公司根据开发建设价格、合理利润等因素科学合理定价。 新商品住宅初次明码标价备案,项目地块应当参照同区域、同质量、同类型的新商品住宅备案价格明确初次备案价格。 同一项目、同类房屋6个月内不得上调备案价格。 重新申报备案价格超过6个月的涨幅不得超过1%。 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10天内不得一次性重复公开所有可售住房资源。 不得通过价格外加价等方法超过备案价格对外销售。

八、落实特殊人群住房保障措施

需要对全市的人才住宅进行分类整理,对加快人才公寓项目建设的人才公寓建设采用管理方法,租赁给符合条件的人才。 进一步扩大公租房覆盖面,年为城镇中等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院校毕业生和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10000套以上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处理其居住困难。 有关部门要优化流程,简化流程,加快入住分配。

9、加强房地产市场合作监管

物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市场的监督管理,重点调查违规预售、囤积房源、盘活出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价格管理部门应当立即调查价外涨价等违反价格管理的行为。 公安、工商等部门应当严厉打击捆绑销售、发布虚假广告新闻和宣传、制造市场恐慌等违法行为。 房地产、建设、国土、规划、物价、公安、工商、税务、金融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加大曝光力度。

10、加强房地产市场的舆论导向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相关情况的公开,及时解答群众关心的政策问题信息媒体要加强推广的诱惑,准确分析、及时报道、解读房地产市场政策,诱惑居民合理支出,误导新闻、评论 对捏造新闻、虚假报道、制造和传播谣言的信息媒体和个人,坚决依法追究责任。

另外,据现场介绍,合肥市将增加土地供应,年内供应5000亩居住土地,年度超过万亩。 此外,还向外国工人提供1万套以上的公共租赁住房。 监督开发进度计划,不按照开发进度开发的,认真解决,限制拍卖人申请土地拍卖,限制每次拍卖参加一个土地拍卖。

标题:【要闻】合肥市10月2日重启市区限购 本地人限购2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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