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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处理城市管理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消除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短板,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近期,中共安徽省委、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中共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和改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的建议。

推进综合执法全面覆盖城市管理执法事业

对市民反映的建筑施工噪声困扰人民、违法停车侵占城市道路等问题,意见认为,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执法频率高、多头执法干扰问题突出、专业技术要求得当、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并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

提出建立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公安、水利、工商行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之间的行政管理和执法新闻资源共享平台,健全合作、协调联动的工作人员机制。 为降低执法重点,根据意见,设区的市推行市或区一级执法,市区可以承担的是区一级执法,区级城市管理部门可以向城镇派出执法机关,推进执法事项的部分区域化管理。 市区负担不起的,市级城市管理部门可以向市区和街道派遣执法机关,开展综合执法工作。 实现城市执法工作的全面展望,扩展到乡镇,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快速发展。

加强综合管理进一步提高城市质量

城市管理的首要责任是市政管理、环境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等。

为了进一步提高城市质量,要求加强城市综合治理。 例如,推进城市易湿点整治、黑臭水体治理、海绵城市建设,严控噪声扰民、施工扬尘和残积土运输喷洒,推进垃圾综合治理,促进垃圾清洁运输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系统对接。 加强市政公共设施管理规范报亭、公交车站等城市家具安装的城市步行、加快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加强静态交通秩序管理、合理布局停车设施、逐步缓解停车难问题等。

并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建设,促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向智能化升级,实现感知、拆解、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 年末,市、县全部建成了数字化的城市管平台。

加强司法联系设立城市管理巡回法庭

城市管理部门在处置违法停车车辆时,经常需要警察、公安等部门协助依法实施处罚。

加强城市管理与司法保障的联系,提出意见,建立城市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协调配合、新闻共享、案件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无缝对接。

公安机关应当依法阻碍城市管理执法和暴力抗法行为。 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应当加强法律指导,及时受理、审理与城市管理执法有关的案件。 检察机关有权监督城市管理部门在行政执法中发现犯罪案件线索的移送情况,城市管理部门发现的犯罪案件线索移送不成功的,可以向检察机关反映。 探索设立城市管理巡回法庭,保障城市管理执法权益,提高管理执法效力。

开展试点示范在全省全面推进

根据试点示范、逐步推广构想,《意见》将于年下半年在亳州、宿州、淮南、滁州、芜湖、黄山市和广德县7个地方率先开展改革试点。

通过试点示范,探索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的路径、做法和功能定义、改革措施、时间步骤、政策制度等,为全省提供可复制、可宣传的经验。 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年在全省全面推进。

到年底,实现市、县政府城市管理行业机构的综合设置。 到2007年,城市管理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基本建立,标准体系基本完整,执法体制基本整理,机构和队伍建设明显加强,保障机制初步完善,服务便民高效,现代城市管理体系初步形成,城市管理效能大幅提高,并 (记者檀美玲)

标题:【要闻】安徽积极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提高城市管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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