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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报道,合肥土地交易网悬挂合肥市首个教师公寓地块,该地块位于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积达123.886亩。

该地块与常规商业地块的要求类似,要求在签订转让合同后30天内不一次性支付所有土地的成交价款。 项目内建设的居住房屋进行预售的,不得拒绝购买公积金贷款。 此外,竞买者办理住宅销售明码标价的备案价格,不得高于区域内截至去年10月31日的同质量、同类型项目最高明码标价。

为什么叫教师公寓地块? 实际上,与集资房一样,规划在该地块内建设的居住房屋,销售或租赁的对象应为高等教育基地内正式募集的教育机构服务,并应为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无住宅的在职人员(不包括临时雇佣)。

房子的价格也比普通商品房便宜。 开发商卖房子时,其价格为土地成交楼宇地价+建安价+全装修价+成交楼宇地价10%以下的运营价,按规定不得向市物价部门标价备案,销售时采取任何形式的捆绑销售行为。

这些房子出售后,5年内不得转让、出租。

这些教师公寓也可以用于租赁。 租期固定一年,专门用于满足高等教育基地内正式招收的教育机构引进的近三年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人员考核由新站区指定机构负责) 。 租赁对象非高等教育基地内正式招聘的教育机构引进的近3年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一经发现,由该教育机构按照所有租赁住房年租金的3倍金额向竞争对手支付赔偿金。 晨报记者余佞顺

标题:【要闻】合肥首次挂出教师公寓地块 房子卖出后5年不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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