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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3月26日从安徽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将义务教育阶段违规纳入择校生、民办学校考试和变相考试招生、以任何名义收取入学相关费用等三方面的违规行为,并实现严格的奖惩。

最近发布的《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年度义务教育招生就业的通知》中确定,所有学区的划分和变动均未按照规定程序执行。 以考试、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的,违反规定招收在校生和特长生的。 符合条件的搬迁儿童就学的。 未按照领取入学相关费用和其他乱收费的规定办理新生学籍的。 没有执行义务教育招生公开公示要求的,有以上情形之一的,由教育主管部门或者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责令限期修改。 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处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通知指出,大体上各县(区)公立小学不得招生,公立中学招生不得超过招生总额的5%。 地方政府、有关机构、学校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入学相关费用。 各市、县(区)教育部门应当对择校热度较高的重点学校进行专项检查,并就免征附近入学目标不落实的情况进行协商。 各地要采取严格措施,坚决制止民办学校招生过程中的无序竞争、抢夺恶性学生、反复招生、乱收钱财等不正当行为。 一经发现违规,必须依法纠正,拒不执行纠正的,停止或者减少当年招生,吊销学校许可证。 义务教育阶段的违规行为包括择校生、民办学校考试和变相考试招生、以任何名义收取入学相关费用等三方面的违规行为,纳入当年县区党政领导教育考核复印件,并纳入省政府各市政府要点业务目标考核和省教育厅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考核。 (安徽日报)

标题:【要闻】皖严禁义务教育阶段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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