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46字,读完约1分钟

为向企业旗下6家民营医院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办理、医院资质升级方面打开便利之门,安徽某投资管理企业6次向省卫生厅医政处原副处长阮某发送110万元。 昨天,记者获悉,合肥市瑶海区法院以单位为单位进行受贿罪一审,判处被告单位安徽某投资管理企业罚款70万元。 判处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吴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安徽某投资管理企业于年11月9日成立,吴某担任法定代表人。 该企业在宿州、六安、阜阳、合肥等地投资开办民营医院,从2007年开始与某企业合作,更名为各地投资的妇产医院,也有妇产医院。 为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升级医院资质,吴某分6批共发给省卫生厅医政处原副处长阮某110万元。 去年3月22日,吴某亲自向检察机关投票,如实说明了向阮某行贿的事实。 (中安在线)

标题:【要闻】安徽一副处长受贿110万元 为6家民营医院"开绿灯"

地址:http://www.0551qiaojia.com/xwzx/106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