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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纪委对安徽省质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朱琳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调查显示,朱琳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勾结他人,伪造、销毁、转移、隐瞒证据,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吃喝公款组织纪律,违反组织写信时未如实证明问题,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廉洁纪律,收受礼金、礼品,个人费用由下属单位报销违反生活纪律; 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额财产,涉嫌受贿犯罪。

朱琳作为政治家的领导干部,失去了理想的信念,纪律意识淡漠,对党不忠诚,不诚实,全面破坏纪律,政商关系清晰,涉嫌违法犯罪,而且党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纪委常务委员会会议研究和安徽省委批准,决定对朱琳给予党籍处分。 由安徽省监察厅报告安徽省政府批准,给予公职驱逐处分。 涉嫌将征收其违纪所得的犯罪问题、线索和相关财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解决。

朱琳简历[/s2/]

朱琳,男,汉族,1957年9月出生,江苏泗洪人,大学学历,199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2月就职。 2000年8月至2007年4月,历任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党组成员、副主任、党组书记、主任的2007年4月至年4月省政府副秘书长兼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分为党组书记、主任的年4月至年4月任省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

标题:【要闻】安徽省质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朱琳被双开:与他人串供,对党不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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