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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鞍山市纪委通报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关于县精神病院安排救护车的载人公款旅行备受关注。 据了解,这个典型的例子不仅涉及公交车违章,还涉及公款违章旅行,涉及车辆的都是适用于紧急医疗状况的救护车。

乘救护车支付公款旅行

鞍山市纪委表示,去年10月,鞍山市医学会精神科分会计划在县精神病院召开会议,相关会务的准备工作落在县精神病院院长陈华文身上。

10月17日,会议召开后,临时参会者想参观当地的景区。 县精神病院安排了120辆救护车载着一些人前面开路,后面开着私家车,一行人前往位于县西北的鸡笼山国家森林公园。

盯上的队伍引起了有心的群众通报。 反映问题后,有关部门将深入调查相关单位和人员。

医院的多位负责人被警告了

调查显示,当天进入森林公园的旅游者有15人,分别来自市医疗保险中心、市精神病院、县精神病院、花山区沙塘卫生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和其他民间医院,县精神病院用公款支付森林公园门票共计300元。

问题明确后,有关部门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的解决。 年12月24日,县卫计委分别对县精神病院院长陈华文、副院长周晖、院办公室主任吴孝华给予警告处分。 其他参与违反公款旅游的党员干部都被所在部门认真解决,并被责令退还违纪金额。 (安徽商报)

标题:【要闻】马鞍山市纪委:和县精神病医院开救护车公款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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